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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机构大案频发 上海参事完善监管

2016年07月21日

作者: 澎湃新闻网(上海)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2016-07-20 14:23:02

第三方支付恶意竞争、违规经营情况普遍,对经济秩序形成冲击。

第三方支付机构跑路事件、银行卡信息泄露等大案要案频发,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推动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速发展,但其背后存在制度套利与监管空缺,安全性与可持续性令人担忧。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从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获悉,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宇梓、黄泽民就此共同建议尽快完善第三方支付清算市场的准入规则和运作规范;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日常经营动态监管机制;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第三方支付体系缺乏透明度

赵宇梓指出,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约31.2万亿元,同比增长36%。同时,第三方支付快速发展背后存在制度套利与监管空缺。

赵宇梓分析,主要问题与潜在金融经济风险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质性介入清算,独立形成交易、清算、结算的闭环,支付体系整体缺乏透明度。

具体来说,在第三方公司出现之前,所有的银行间清算都通过央行支付系统及银联实现,所有的清算都应该纳入央行监管。由于之前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商业银行一对一互联,实质已具有了清算功能,但其资金流转都在第三方支付自有体系内完成,游离于监管之外,整个支付体系缺乏透明度,存在资金控制弱化的风险,不少机构为洗钱、套现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此外,银行不能直接获取客户支付指令,只能根据支付机构传递的支付指令进行结算操作,对交易真实场景难以把握,针对现有账户体系的反洗钱也可能失去意义。

线上线下分离造成监管差异和市场混乱

第三方支付机构跑路事件、银行卡信息泄露等大案要案频发。2014年底,上海畅购负责人卷款跑路,造成资金损失高达数亿元;2015年初,上海某支付公司系统漏洞导致上千万张银行卡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制成大量伪卡,涉及全国16家银行众多客户,金额损失及社会影响巨大。

黄泽民认为,第三方支付恶意竞争、违规经营情况普遍,对经济秩序形成冲击。据统计,目前获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达267家,但从互联网的交易额规模来看,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前三者共同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大部分支付机构盈利模式不清晰,导致同质化的恶性竞争。在银行卡受理市场,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抢夺客户资源,或是不计成本压低商户收单手续费价格,或是通过二次清算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逃避监管,收单行业环境严重恶化,收单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赵宇梓指出,以二维码支付为典型,尽管监管层因安全因素仍未放开二维码支付业务,但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不仅没有停下脚步,反而加快布局。涉及的商户从小型便利店、餐饮、药店扩展到大型百货、医院,地区从国内扩展到国外,受理范围迅速扩大,其风险可想而知。又以商户收单业务为例,存在着线上线下两分离的状态。线下由央行与银监会共同监管,线上由央行监管;收单价格制定也不统一,线下由发改委牵头管理,线上无人管理。线上线下的分离造成了监管的差异和市场的混乱。

黄泽民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快速向众多金融领域渗透,形成金融监管灰色地带,系统性风险凸显。第三方支付公司以服务普惠金融为名,快速向各金融领域渗透,涉足贷款、理财、基金、保险、证券等领域,业务跨界形成各种监管灰色地带,系统性风险凸显。2015年最大的P2P托管平台汇付天下爆出兑付危机,“e租宝”等网络借贷风险集中爆发,全年涉及金额超500亿,波及投资人超100万人。这些P2P平台将吸收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实现非法集资之实。金融业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难以应对这种混业经营的局面,现有金融制度和监管环境严重落后于行业发展。

建言完善互联网支付监管

尽快完善第三方支付清算市场的准入规则和运作规范,赵宇梓建议,高度重视并推动清算环节的透明度、独立性和规范性,通过在银行设立专款户,打破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清算、结算的闭环,加强资金安全监控,从而有效防范支付账户被利用从事洗钱、套现等非法活动。尽快完善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准入规则和运作规范,通过对银行卡清算牌照的管理,促使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与清算环节分离。

同时,黄泽民建议,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日常经营动态监管机制。2015年央行发布的《2015年支付结算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鼓励现有机构兼并重组,持续发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的工作思路。“建议在提高准入标准的同时,将对第三方的监管从以市场准入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对日常经营的动态监管为主,从账户实名制、消费者保护、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反洗钱等方面逐步建立起与金融机构相当的监管要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违规的行为公示及黑名单发布,加大惩治力度,促进收单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业务本质和风险特点为核心,将所有支付主体纳入监管体系,制定统一规则和标准,赵宇梓认为,新兴技术的兴起必然导致旧规则适用性弱化、新规则缺位的情况。“建议跳出‘第三方支付’的概念,以业务产品的本质与风险特点为核心,不以线上、线下渠道为区分,把金融、非金融机构都纳入同一监管体系,制定统一的规则标准和准入门槛,实现监管的全覆盖。”

此外,黄泽民还建议,根据支付账户的金融功能,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建议尽快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管理。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原有支付账户基础上叠加了多项金融功能,支付账户除了涉及银行账户,还涉及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保险账户等,单一监管模式难以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建议改革现有金融监管模式,建立起跨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