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8日
市经信委2019电子商务“双推”工程服务平台如何申报?
本文转自:上海经信委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生〔2019〕41号)发布了,“双推”工程服务平台申报指南就在其中,欢迎致力于发展企业服务市场的各类平台企业关注参与2019年度“双推”工程服务平台(简称“双推”平台)申报,“双推”平台企业大家庭期待您的加入!
1、“双推”工程是什么?
“双推”工程是“推动产业电商等企业服务平台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工程的简称。
2、实施“双推”工程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双推”工程重点聚焦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各类基于“互联网+”面向企业提供生产性创新服务的平台企业申报“双推”工程服务平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与广大实体企业共同挖掘企业服务需求,解决行业痛点问题,通过与传统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有效对接,加速业务协作流程创新和价值模式创造,实现融合共赢发展,为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服务型制造加速发展、打响上海生产性服务品牌贡献力量。
3、今年“双推”平台申报的支持重点有哪些?
支持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主导的优势突出、功能完善的工业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等平台面向行业共性需求向第三方平台服务转型,充分发挥资源、能力的外溢效应,实现开放共享,带动行业及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服务、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
2、支持服务于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的产业电商服务平台发展,推动社会化制造、服务资源能力的整合,资源配置效率与供应链服务能级提升;促进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增加社会有效供给。
3、支持围绕企业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服务,基于“互联网+”提供各类功能性、创新型生产性服务的企业级SaaS服务平台发展,包括研发设计、协同制造、供应链服务、检验认证、后市场服务、品牌营销、信息技术、融资服务等专业生产性服务领域。
4、“双推”工程助力“双推”平台企业发展采取哪些支持方式?
参与“双推”平台申报,经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或信息委初审推荐,并通过综合评审的申报平台企业,将入选2019年度“双推”工程创新服务平台,并列入本年度上海生产性服务创新平台及优秀服务商相关推荐目录,同时可根据平台企业自身实际发展需要,选择参与如下“双推”工程补贴支持:
一是支持“双推”平台企业加快开拓上海服务市场,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支持“双推”平台面向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企业加速发展平台服务客户。本年度“双推”工程实施期间,“双推”平台与本市新签约企业客户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原则上由专项资金、“双推”平台企业、新增企业客户自身各承担一部分。(有关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情况,可登陆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www.datashanghai.gov.cn,全站搜索“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或登陆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网站www.spspa.org,查询“功能区专栏”。)
二是支持具备“走出去”发展条件的“双推”平台企业加速拓展全国特别是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区域服务市场,按照“双推”平台在“双推”工程实施期间新签约的全国(不包括上海)新增企业用户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双推”平台企业一次性专项资金支持。
工程实施期间,入选并选择参与“双推”补贴支持的“双推”平台企业,应收集、整理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新签约企业用户的经营证照、所签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费用支付凭据等相关复制证明材料,及时提交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审核查验。专项资金将根据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的审验结果落实拨付。
5、申报“双推”平台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沪注册单位;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稳定且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3、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双推”工程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与运营应已相对稳定,符合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及互联网应用服务需求,且具有较好成长性及一定的市场认可度;
4、申报单位获得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须在历年支持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6、申报单位主要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1、《申报表》(网上填报、在线打印);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申报单位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未完成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和2017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拟参与“双推”工程的平台服务产品有关服务合同(或协议)范本;
5、是否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的说明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法人代表《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模板详见通知原文附件3);
7、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能力的材料。
7、申报“双推”平台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何?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填报,按照不同的申报方向,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登录平台时必须关联法人一证通,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详见原文附件2)
2、书面装订:申报材料以A4纸打印,按“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排列,于左侧装订成册(不使用各种有突出棱角的文件夹进行封装,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
3、受理初审: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或信息委初审(“双推”平台初审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通知原文附件4)。
4、汇总报送:各受理初审单位负责审核书面及网上申报材料,汇总初审通过项目,于申报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操作,并将初审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和相关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8、申报具体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是什么?
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19年1月22日00时—2019年3月10日24时,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1月22日—2019年3月15日。书面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由区初审单位负责安排报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810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业务咨询电话:23112607(“双推”工程服务平台)
9、“双推”平台申报还有其他注意事项吗?
市经济信息化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有意向的平台企业也可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具体查阅《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生〔2019〕41号)及支持指南详情,参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