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05日
沪经信办(2009)448号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科委(信息委),市级以上开发区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6号文),现将《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贯彻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产业化为目标、以项目为抓手、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基地为载体、以创新为驱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继续聚焦产业基地、聚焦重点项目、聚焦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计划,确保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有效落实,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和整体竞争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2009-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