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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参与2013年上海“信息消费主题日”活动的倡议书

2014年10月05日

关于共同参与2013年上海“信息消费主题日”活动的倡议书

 

 各会员企业: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升广大市民对信息消费的实际感受,激发市民对于信息消费的参与热情,本市将于“2013上海智慧城市体验周”(10月25日~10月31日)期间举办“信息消费主题日”活动。本次主题日活动将于10月27日正式启动,主题为“信息消费、惠享生活”,活动为期一天。为此,我们鼓励各会员企业在“信息消费主题日”活动期间自主开展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让利促销、信息消费知识普及和体验等一系列活动,实现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让利于民。 

  为了更好地举办好体验周,让利市民,烘托“信息消费主题日”活动气氛,我们特此向参加2013上海“信息消费主题日”活动的所有会员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1. 积极参与,让利于民。各会员企业应紧扣“信息消费主题日”主题,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遵循“惠民、利民”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推出各类促销、让利活动。 
  2. 诚信经营、周密安排。各会员企业应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认真对待本企业的活动方案,做到活动内容真实、有效,宣传内容与实际内容一致,不虚假宣传、不夸大宣传,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各项权益。 
  3. 做好预案、保障服务。各会员企业在商品备货、网络运维、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各会员企业应充分做好后续服务预案,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发生的客户申投诉,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4. 加强宣传,聚集人气。各会员企业应充分利用各自的门户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对本企业活动内容与规则进行宣传,以聚集人气、形成消费高潮,有效达到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宣传与企业服务(产品)宣传的双赢局面。 

 

                     倡议人: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 
                         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