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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协会开展《电子商务法》培训 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2018年09月29日

 

    协会开展《电子商务法》培训  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2018年9月28日下午,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在上海联通大厦25楼会议厅,举办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培训活动和上海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发布仪式。上海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处长陈晓明做培训讲课,协会副会长单位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陈奇俊代表协会理事会宣读《上海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乔静中秘书长作学习《电子商务法》、开展行业规范自律的动员,邹汝瑜副秘书长主持本次活动。

陈晓明处长讲课共分四个部分: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电子商务法关键词。在介绍上海近期、远期电子商务发展目标时陈处长指出:到2020年上海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稳步增长,确保年均增长18%以上,达到3.75万亿,力争达到4万亿元;形成交易规模超千亿的电子商务平台6家,百亿级平台30家,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超过20家;B2B交易额达到2. 45万亿元,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1.3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年均增长超过25%,年快递包裹量达到50亿件。到2030年上海要建设成为高端要素集聚、产业生态完善、创新应用广泛、服务功能突出、规则话语权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陈处长归纳总结了新《电子商务法》“严格范围、促进发展、包容审慎、平等对待、均衡保障、协同监管、社会共治、法律链接”八大特点;详细讲解了国家立法部门四次审议《电子商务法》的主要亮点和过程;提纲挈领解读了《电子商务法》条文,并重点解释了平台责任从“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到“相应责任”;纳税;知识产权;跨境电商;平台最高处罚200万等五个关键词。陈处长培训讲课,引起参会人员的共鸣,现场多家企业就《电子商务法》实施与企业碰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疑问,陈处长分别给予了详细解答。大家纷纷表示:《电子商务法》培训活动,陈处长讲课信息量大,理解深刻有高度,观点鲜明易把握。

协会副会长陈奇俊代表协会理事会宣读了《上海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乔静中秘书长就深入学习《电子商务法》和积极开展“加强行业规范自律、创响上海服务品牌”活动提出了协会工作打算。乔秘书长指出:开展行业自律公约发布活动,要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结合起来。以《电子商务法》实施为标记,我们将告别过去电子商务颠覆流程、野蛮生长的年代,进入创新与规范并重、颠覆与自律共存的依法经营的发展阶段。所以我们要切实履行起《上海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六条承诺,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完善协会法人治理,强化制度执行;倡导有序竞争,促进互联互动合作共赢;坚持创新转型,以专业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尊重。

本次培训活动得到了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联通公司的大力支持。协会各会员单位一百余名代表参加了活动,上海市物流协会、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以及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平台报名的部分单位也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