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6日
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成立于2002年4月13日,是由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平等原则组成的,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英文全称Shanghai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缩写为SECA。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时接受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协会的会长单位: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
协会会长:戴佩华总经理。
成立协会目的与作用
由于电子信息网络在商务活动的日益广泛的应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它不仅改变着传统的商务模式,而且对产业间的融合、经济结构间的调整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们改变商业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对应经济全球化挑战的战略措施。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上海实施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本协会目的是通过内部自律机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行业有序、规范的发展。同时,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及时把政府的指令、政策、法规、行业导向等传达给会员单位。把会员单位对行业建设的要求、企业共性问题等上报政府;协助政府在国民经济战略方针部署下规范市场,做出正确的决策。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需要推动的,协会在政府的支持下大力推动上海市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并带动跟电子商务相关的如诚信、现代物流、电子支付、数字认证、信息安全建设等。总之,协会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保障行业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为会员服务的行业组织。
协会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自律、代表、协调。通过服务会员单位,行业自律管理,代表行业整体利益,协调会员单位及其内外关系,促进上海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和规范发展。
业务范围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组织行业宣传与推广活动;开展行业内统计和相关研究;组织对行业现状调研和发展动态分析;建立行业自律的信用体系;承接政府相关项目,组织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行业地方标准;开展行业内技术和信息交流,组织会展和论坛;提供咨询和培训;组织专业委员会,开展专业领域研究和专家指导服务;受理网上客户投诉;开展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等。
会员条件
凡经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独立经营权的,从事电子商务或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不论所有制形式,只要承认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协会服务
协会为会员单位和社会提供:利用协会媒介和公共媒体开展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推广电子商务理念,宣传会员单位;鉴定电子商务企业资质,出具个人和企业资信报告;开展电子商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电子商务园区,组织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开展网上创业咨询、培训、推广相关活动;推荐会员单位参加品牌创建相关的评选评比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政府专项资金申报;组织电子商务技能竞赛、资质培训和证书发放;组织电子商务沙龙和专业论坛;组织会员参加考察、学习交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