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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规对你的影响 微信发红包都得开证明了

2015年08月04日

2015-08-03 10:17 来源: 中国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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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的新规一出台,对于剁手族也算是业界良心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剁手”啦

【中国商网综合报道】7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些剁手族感到非常失落。

央妈文件博大精深,但核心在于两点:第一是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大额资金往来必须回归到银行账户;第二是不鼓励第三方进行体系内转账,希望第三方支付回归到通道的本质,尽量少地扮演清算角色。

超过200就得用U盾?

《征求意见稿》提到,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

这意味着,按照新规,假如单笔支付金额超过200元,需要通过网页版U盾或是手机网银才能支付成功。也就是说,在微信哪怕发201元的红包,都要去网银页面。

的确,“网购限额每日5000元”是误读,但要尽情剁手看起来也确实不太容易。颇引人注目的第二十八条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如果你要买一个5000元以上的东西是可以的,但你只能用支付宝支付5000元,超过5000元的部分就要通过银行卡来进行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在PC端进行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验证不算是难事,但在手机端即移动支付领域目前几乎寸步难行。因此未来你要用手机淘宝买个香奈儿包包,或者用京东A PP下单个爱疯6,又或者用微信买个出国的飞机票,有难度!

央行的意思很明显,把第三方支付定位在小微支付,第三方支付彻底沦为小额通道。

开支付账户得去居委会?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意见稿》规定,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 其中,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业内人士介绍,“这里的身份认证指的不是密码等安全手段,而是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证明用户身份的机构。”“如果《征求意见稿》真的执行,新用户开设支付账号,可能还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户口本、护照等一系列东西,不集齐五件,就难以开户。”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即便是用户真正上传了这些资料,教育、工商、财税等部门并没有和支付公司无缝对接。

也就是说,现在要通过第三方支付证明“我就是我”,只需要提交身份证、银行卡和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就行,假如你是在新规颁布之后才想起开通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话,恭喜你,你需要去工商、税务、甚至街道办事处等至少三家以上外部机构的证明才能申请成功,呵呵。意见稿下,对于偏远农村的用户,或是海外居住的国人,在支付机构开户都是难事,发展必然受限。

免费转账不再?

《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也就是说,《意见稿》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转帐,必须同卡进出,不论是转入账户,还是转出账户,必须是客户本人同名或客户预先制定的一个本人同名账户。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想给老家的父母孝敬点生活费,可能要去银行排队;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也只能一家家银行卡去倒腾了。城市用户可去营业厅柜台、ATM机、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进行方便转账,但很多农村地区只支持邮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些地方小银行也没有网银,所以没法用手机银行转账,现在把网络支付也封掉了,就只能去银行汇款了。

保护了用户隐私?

不过,该意见也明确了客户数据的采集和使用规范。用户的数据,不是企业想采集就采集,要以“最小化”的原则来,收集上来后,怎么存储和使用都进行了规范,在数据使用和用户隐私保护之间做出了平衡。

在安全方面,目前支付行业普遍引入了“赔付险”,如果你的账号被盗了,不用再去跟公司扯皮了,只要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它就得赔给你。而现在各大银行还不敢做出这样承诺。

央行的想法其实很明确,让支付的归支付,让银行的归银行,井水不犯河水。第三方支付不能僭越为具有银行功能的账户,并借这个账户搞金融混业。

但是,此规定如果顺利通过,将会给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电商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在李克强总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商的举措下,央行这是妥妥的“打脸”总理啊!

就给老百姓而言,十年前的银行跟十年后的银行,如果从创新带来的福利而言,排队还是依然不减,虽然电子银行,网上转账越来越普及,但从操作上,还是抵不过当面付款,aa收款等诸多第三方支付的创新带给老百姓的便利好。

消费者的想法也很明确,不爽。习惯了天天吃大米的日子,吃窝头就是受罪。习惯了高铁,绿皮车就是噩梦。有着绝佳体验的第三方支付,就是大米和高铁。

任何行业,都面临着监管和创新的永恒博弈难题,金融尤甚。第三方支付需要立法确认边界,但边界划得是否合乎时宜至关重要。划得好,企业没有后顾之忧,法无禁止即可行。同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而不仅是得到企业信用的背书;划不好,法律保护了落后,强化了垄断,压制了创新,扼杀了消费者享受更好服务更多选择的自由。

最后,央行通道反馈意见http://www.pbc.gov.cn/publish/main/527/2015/20150729140454039173415/20150729140454039173415_.html。反馈电子邮件:电子邮件:paymentcard@pbc.gov.cn。8月28日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