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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炸药炸死警察 网购危险品岂能如此自由

2015年08月31日

2015-08-31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李瑞晓

2015年8月24日,广西河池市南丹县新城区铜江路与民行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车辆燃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死1伤。毕业于广西科技大学的甘梦挥,因贪恋民警陈春华的妻子,通过网购购买了炸药和爆炸装置将陈春华炸死,令人唏嘘不已。然而,悲剧的背后有着令人值得深思的问题,炸药竟能通过网购获得?网购危险品竟能顺利邮寄?到底是哪个监管环节出了问题,恐怕还需要认真检视!

网络购物的兴起,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存在的网购乱象和安全隐患也更加令人担忧。一些在实体商店中很难买到的危险物品,通过网购竟然可以轻易到手。诸如飞针、钢弩、管制刀具、仿真枪械,甚至还包括雷管炸药、剧毒化学品。

对于这些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流通,国家有非常严格的管制规定,实体商店断不敢出售此类商品,于是,一些投机取巧的不法商户通过更改品名、隐藏评论等方式进行销售,利用网购管理的漏洞谋取不当利益,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并且,通过网购危化物品导致的犯罪事件不断发生,网络危险品交易已经产生了明显的社会危害,加强网购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如果说造成网购的安全隐患,卖家是罪魁祸首,那么快递物流就是帮凶。邮政法中明确规定,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禁止寄递或在邮件内夹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快递流通,快递公司的收寄验视和安全检查很重要。但是,快递公司缺乏安检设备,快递业务数量庞大,快递员收寄检视不认真,再加上寄件人不配合、瞒报、阻碍检查等行为……物流公司的“容忍”导致危险物品网购变得更容易。

解决乱象,关键还是靠立法和监管。作为网购监管主体的工商和公安部门,有义务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开辟网上举报绿色通道,一经核实就要进行严厉制裁,加大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明确对网店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督方式等,才能确保网络交易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