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京东等8家企业签定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贵阳市电子商务行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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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京东等8家企业签定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2016年10月26日

2016-10-25 10:59 来源: 中国商网综合

  核心提示: 25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双11”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前,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快滴、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快运等8家企业代表举行了签字仪式,共同签订“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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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双11”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前,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快滴、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快运等8家企业代表举行了签字仪式,共同签订“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近年来,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网络失信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查评以及滥用、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的正常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和百姓关切的焦点问题。11·11是强化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相关的机构及电商平台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据悉此次反“炒信”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并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依据签订的合作协议,针对组织、参与、协助“炒信”的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建立“炒信”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信息,“炒信”黑名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炒信”行为提供账户服务,数据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资金服务,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等内容。二是建立“炒信”行为联合惩戒子系统,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和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子系统,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给相关部门,对“炒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平台企业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协议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联合惩戒,主要有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账户权限权利,降低搜索排序,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等,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帐号,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等。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工商总局也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依法查处网络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大对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欺诈行为,依法打击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方面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商总局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网络消费维权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