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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成为零售电商行业的“第三极”

2018年08月08日

 

社交电商成为零售电商行业的“第三极”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刚刚于上海、纽约同时敲响上市钟声的拼多多,旋即因各种与假货有关的网络段子陷入舆论漩涡。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对于电商平台上假货泛滥的问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认为,平台假货泛滥这种现象不是某个平台的问题,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全解决的,也不要过度寄托在单个平台治理上。

电商平台假货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我国电商平台最大的痛点,不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的电商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假冒伪劣。这个打假的过程肯定是相当漫长的,需要平台花相当大的成本和技术去实现。

那么,电商平台假货泛滥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有三:一是非法利益巨大。二是违法成本低,在巨大的利润面前根本难以抵挡诱惑。2015年,7家美国律所因“正品率低下”对阿里宣布展开调查;2016年7月,美国将淘宝列入全球假货泛滥最严重的恶名市场名单,至今年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报告中,淘宝依然在该名单中,仍然在销售大量的“假冒和侵权产品”。三是自主创新保护缺失。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2012年,中国累计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总数为703.29万,然而2012年政协委员杜黎明在《关于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提案》中指出,中国专利产业化率较低,仅为5%左右,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为80%左右。这是非常值得深思的一件事,专利数量庞大但质量却不高,是否与创新本身的目的背道而驰?

在“打假”中,电商平台又该做些什么呢?电商打假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需要平台花相当大的成本和技术去实现。但只要电商平台坚持不移地去打假,做正确的事情,相信市场和用户可以给电商平台最好的回报。最值得参考的模版莫过于阿里被撤诉事件。2015年,旗下拥有古驰(Gucci)、伊夫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等奢侈品牌的法国开云集团(Kering)起诉阿里巴巴,指控其对平台上的销售假货行为起到鼓励作用并从中获利。2017年8月3日,开云集团在与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蚂蚁金服集团达成的突破性协议中表示将撤销2015年的诉讼,且双方将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在线上线下发起针对侵权者的联合行动。

对于拼多多所采取的这种“新电商”模式,人们又该如何看待呢?对此,贾路路表示,拼多多的新电商模式利用了移动端和社交网络的优势,实现了快速发展,会逐渐颠覆传统电商。而且世界电商巨头亚马逊也意识到了社交和移动端的重要性,正在进行移动端人工智能的研发,探索与客户的直接连接等。从宏观上看,新电商正在和传统电商进行一场时间的赛跑,将来的竞争会更激烈。类似的舆论事件,或自身发展中暴露的危机,未来电商可能仍难以避免。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社交+电商”是当下最热门的行业发展趋势,不过,部分平台拼团的低价可能会导致商家成本回收困难,导致其降低商品的品质。基于信任建立交易关系的社交电商,在对商品品质和服务方面也需要付出比其他传统平台电商更大的努力。以拼多多、云集为代表的裂变式的社交拼团模式,依靠用户“口口相传”能形成“裂变式”传播,以极低的成本带动新用户增长,是移动电商、社交媒体相结合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成为零售电商行业与平台电商、自营电商并驾齐驱的“第三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