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05日
近日根据艾瑞咨询和淘宝网的联合调研,2007年全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总成交额达到594亿元,2006年为312亿元,增长90.4%。2.1亿网民中有5500万网络购物人群,人均消费达到1080元。
主流还是非主流
网购商品类别的变化显示,网购已经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资料显示,日常生活用品在网络销售中的比重已经接近30%;而在2006年底,这一数字仅约10%。同时,网上人均消费稳步增长:2005年594元、2006年724元、2007年1080元。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4140元,也就是说,网购一族在网上花的钱已经占到其平均可支配收入的7.64%。
两组数字构成了这样一个事实:网购的粘性越来越大,即只要有过一次愉快而方便的网上购物经历,就很难拒绝第二次、第三次。
然而,前景描述得再美妙,事实是目前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64%。几何式增长是在基数小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可能始终维持下去。网民中已有1/4成为网购族,须知网民并不是都有稳定的上网设备,通过网吧上网的人,是否会持续网购?网购的诚信、服务、质量、纳税等等问题,也依然横亘在产业发展的前方。
594亿元说明了什么
网络零售正以7倍以上的速度追赶和超越传统零售。调查显示,每天有近900万人上淘宝“逛街”。而据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的调查,像沃尔玛、家乐福这种大型大卖场,一个门店一天的平均客流量低于1.5万人。淘宝网这样换算,其网站一天客流量相当于近600个大卖场的客流量,而截至2006年底,沃尔玛、家乐福等11家外资零售商经营的大型超市不过567家。
不仅如此,淘宝网的服装类商品销售额超过了北京市所有亿元大卖场销售额的总和;淘宝网的母婴用品频道是中国最大的母婴用品卖场;手机频道销售额逼近全国手机连锁卖场冠军迪信通;话费充值卡的销售额接近2007年上半年中国联通的净利润。
然而,不管网购的总量达到怎样的数额,对于淘宝这样的免费平台来说,即便通过上市或其他途径圈到了钱,但在淘宝时刻发生的一笔笔交易中,平台本身并不能获得真金白银的实际利润,相反,还要赔钱搞好服务。单纯从这个角度看,淘宝的生意做得越大,就赔得越多, 594亿只是个美好的数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