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3日
2015-04-1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龙成柳 代小静
25岁的詹某从网上以10元的价格购买空白发票,私自打印国税、地税发票,再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客户并代收货款,发票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东、云南、浙江等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审理,判决詹某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作案:10元购入100元卖出
25岁的广东饶平人詹某,初中毕业后在广东汕头、深圳等地务工,2014年6月在东莞市樟木头租住一出租房,但工作无着落。6月25日,詹某在网上搜索发现有出售发票的消息,于是根据网站留下的电话与对方联系,原来对方是卖空白发票的。
对方告诉詹某,空白发票有国税、地税两个版本,价格是每张10元。只有购买发票后,他才能告诉詹某如何制作伪造的发票。
于是,詹某分三次购买了200张空白发票,对方通过电子邮箱发给詹某制作假发票的电子样板。然后,詹某通过网络搜索了大量的公司信息,并逐一打电话问是否需要发票,有需要的则报价每张100元,如果买家还价则每张50元。
詹某购买了打印机,通过电脑在发票样板上填写买家公司全称、金额等内容并打印出来,如果买家需要盖章,则网购10元印章在发票上盖章。最后,将制作好的发票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客户,货款由快递公司代收。
落网:制假一月被警方抓获
2014年7月27日22时许,樟木头公安分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潜伏在詹某的出租房等待詹某落网,当詹某回到出租屋发现有警察时,掉头就跑,逃跑至某小学门口时被警方抓获。随后,在詹某的指认下,警方在出租屋内缴获204张空白发票、3枚公章以及作案工具一批。
据詹某供述,假发票的买家共5个,销售发票28份,获利约2200元。
发票销售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东、云南、浙江、甘肃、福建、四川、内蒙古、河北、湖南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张发票开具的金额在500元至1300元不等,主要涉及酒店、建筑公司等多种行业。
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詹某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其伪造印章是为了加盖在发票上,该犯罪行为被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行为所吸收,应按照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从一重处。法院判决,詹某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没收电脑主机、显示屏、打印机等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