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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售假惩罚赔偿制有望落地

2016年03月08日

 

2016-03-07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李铎陈克远

  电商

网售假货问题将是今年工商部门重点治理的对象。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日前表示,工商总局已经建立“异常名录”制度、违法企业制度,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全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规范企业行为。

当网络购物成为人们日常购物的方式之一,网络售假问题备受关注。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93万件,其中在2万件远程购物投诉事件中,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较上年同期上升3.13%。网络购物频遭投诉因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现象严重以及七天无理由退货难落实等多方面问题引起,此外,微商、海外代购等新兴交易模式,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

国家张茅表示,针对网络售假问题,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办法,如监管抽查、界定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和标准等,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企业的信用系统。据了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2014年上线以来,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展开建设试点。张茅称,计划今年底,将完善国家企业信息网,真正起到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的目的。同时,还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