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商监管 培育民族品牌-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贵阳市电子商务行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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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商监管 培育民族品牌

2016年03月10日

 代表委员面对面

  “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去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0.8万亿元,同比增约27%。市场火热,社会关注,但假冒伪劣商品借虚拟平台泛滥、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不断出现。”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副校长陈星莺撰写提案,建议加强电商监管,健全网络诚信体系,更好地培育民族品牌。

  “网购是在虚拟空间里完成的行为,电商平台、购物者、生产源地、公司注册等不在一个地方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给不法商家留下空子。”她说,有的电商平台本身也是电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第一道监管责任就没有到位。再加上一些消费者并不排斥“假冒”,助长假冒伪劣产品的“横行”。陈星莺在我国多个制造业发达地区考察发现,很多国内产品质量“不是一般的好”,但品牌认知度不够,在网络需求汹涌而来的情况之下,只好“借用”知名品牌变成假冒制售商。“乱象不除,我们的自有品牌永远也诞生不了,‘生’出来也长不大,同时也不利于电商本身发展。”

  陈星莺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政策衔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电商诚信保障体系。“抓住电商法立法契机,建立工商登记制度,确立电商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时的法律地位、实体身份、市场环境等基本规则;建立数据共享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电商数据的实时互联、监管信息的广泛共享,发展电商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引导建立良性竞争的电商市场环境;建立监管执法制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电商和企业,追究网络服务商引进假冒伪劣电商和产品的责任。

  把跨部门的监管与地方区域管辖结合起来,防止扯皮。“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往往在生产力落后地区,当地部门往往打击力度没那么大,所以要把产品从生产源头到走向市场全过程纳入监督。同时引导正确的消费理念,营造电商健康成长的交易生态,让假货无处遁行,进而培育自己的民族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