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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安自述:打假案子太难办!

2017年03月01日

文 / 宏颖 2017-02-27 22:34:09

“阿里防控假货的线索,我们很难消化。”

       打假类的案子,到底有多难办?身处一线打假的公安人员最有体会。

 

       一个卖假冒卫生巾的制假商,前一年抓进去,今年改了名字继续卖假货;刚打掉一个制售假LV案,发现和之前的案子居然是同一批制假者……在一位老公安经手过的制假售假案件中,涉案人员越来越“专业”的程度,以及现行法律的诸多缺位,都让他很揪心。

 

       治理假货究竟难在哪里?2月27日,阿里巴巴在其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会上公开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当下社会假货困境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让制假售假庞大链条上的每一个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才是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自主创新,引领未来发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经之路。”

 

      据了解,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

 

      2月27日,前述老公安在阿里巴巴这个打假工作交流会上,讲述了打假的不易。

 

假货产业链越来越“专业”

 

       整治假货的难点在哪里?

 

       首先,借助于互联网的隐蔽性,制售假职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产业化分工进一步明确,犯罪产业链也进一步分散。很多假货分散在不同的代包工厂生产,再到一个作坊组装。以现有的法律,你查到这些散货都无法认定是干嘛用的。

 

       比如,我们跟阿里打假特战队员到某镇查一个涉假服装网店,当时研判有200多万涉假金额。但他每天到工厂里定制白版衣服,再通过微信采购涉假商标,每天卖多少量,贴多少标,而且中间关了十七八家网店,总共卖了两百多万。我们最后还处理不了他,因为在他目前的网店里只查到10件贴有商标的成品衣服,所以我们只能移交给工商处罚。

 

       其次,制售假应对大数据打假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我们发现,为了应对阿里的大数据研判,嫌疑人采用各种方法规避。第一个是VPN网络代理,他的数据可以在任何地方,可以在香港、可以在美国,甚至可以在印度;第二个找一些物流公司配合修改物流踪迹,让他的货看起来像是福州发货或者上海发货或者香港发货,迷惑消费者。

 

       还有一块是现在的灰黑产方面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卖银行卡的,卖身份证的,包括专门职业卖格式化的电脑的,这种都有了。

 

法律滞后于互联网发展

 

       再有,整个法律滞后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了。现在为什么制售假的惯性那么强,首先制造业本身就有一定的惯性。然后另外一块,比如说一些历史数据没办法去追述,检法最终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无法客观的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绝大多数我们查获的刑案法院判处都是处于缓刑的状态,判了两年,过两年出来又去卖假了。而这次,他的专业性、防御力又得到一次历练,想要抓获,难度系数也增大了。

 

       我们前年查到义乌制假商卖假冒的七度空间卫生巾,其实大前年就查到抓进去过了,出来以后他把七度空间上面的度那一点去掉继续卖,就打法律的擦边球,更加专业化。这个时候不一样的意见就有产生了,有的认为是民事问题,增加了案件推进难度。

 

       我认为现在整体治理环境,包括立法、包括公检法在执法,司法程序上,还没有系统应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客观上导致基层机关办案没有依据。

 

阿里防控假货的线索,我们很难消化

 

       我个人认为,阿里主动防控假货现在反而是过快了,经常我们发现一个制售假线索才3到5天就封掉了,这种形式就不利于警方侦办。所以现在我们公安跟阿里商量好,对重点的线索还是要给予我们一定的时间。所以,现在有些作假的人可能要自己掂量下,不是阿里没发现你,而是公安机关已经盯上了你。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需要充足的警力,走办案流程,经营案件,拓展线索,最后走诉讼流程。这需要一个周期。而阿里产出涉假线索可以通过大数据模型批量产出,有时候,公安的警力确实会有跟不上线索产出的情况。2015年阿里输送给我们382条涉假线索,我们举全省公安之力花了3个月才打完。2016年制售假规避能力增强了,制造更多的障碍,阿里输送给我们的402条线索,我们花了6个月才消化完毕。

 

阿里目前可以批量输出全国的涉假线索,以公安机关现有的警力,要消化完是很难的。

 

违法成本不能这么低

 

       我们公安在执法当中,电子商务类涉假案件里面碰到最难的问题就是历史数据认定问题。

 

       法律上量刑基数是否有所提高。现在绝大多数的协议人都是判缓刑的,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他被查了也没有什么后果。

 

       是否可以借鉴欧美国家,民事处罚也力度增加,只要发现你售假,侵犯他的商标权,在民事上就可以把你罚得倾家荡产。

 

       在订单生产、货标分离以及散件组装方面,是否也有法律的突破,比如说我们在深圳查获的手机工厂里面,所有的配件都扔在一边,法律上就没有办法认定是成货。我们必须是要有贴商标的成品才能认定涉假金额,比如说屏幕、壳、商标都各扔一边,这个就不是假货了。但是实际上他一个晚上就可以把几千件的散货组装成成品。

 

       我们在考量对制售假这批人的量刑或者法律打击制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考虑,为这些制售假提供灰产服务的这批人,是不是应该受到法律上的制裁。比如说卖假冒身份证,假冒银行卡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比如说我们查到的物流公司提供各个地方物流轨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