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9日
2017-03-09 09:18 来源: 中国商网综合
核心提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张德江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除上述立法计划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以强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等法律制度;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为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社区矫正法、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图书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测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
此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有业内人士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将会明显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所需的法律监管环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将进一步明确。工商注册、税收和法律主体等一系列根本问题都将逐步解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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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谈个人信息保护:已被纳入电子商务法等多项法律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4日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将开展网络安全法执法检查,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傅莹说,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对保护个人信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恐怕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是互联网大国,面对的情况形势甚至是挑战更加严峻也更加复杂。
她介绍,我国在多项法律中关注和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如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2016年的网络安全法确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即将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也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此外,正在审议的电子商务法中也纳入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规定。
“今年准备对网络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现在社会上特别关心的问题,就是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和网络欺诈。”傅莹说,通过执法检查,要推动更加严格地执行法律。同时,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对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战,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加快建立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急需建立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虽然发展迅猛,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诚信问题。据统计,部分网络贸易假劣商品达40%以上,“双11”刷单额占贸易额30%。此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很突出。实体工业、商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难以适应电子商务贸易。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缺失,存在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存在源头追溯困难,取证手段不足,消费者权益维权难等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建议建立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奠定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础,不断提高电子商务监管水平。对此,刘平均委员有两个建议:
首先要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颁布《电子商务商户实名制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对电子商务平台商户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从而实现线上线下的一一对应,强化监管。
其次要制定商品网络贸易技术标准。加快研制《电子商务交易商品可追溯通用规范》、网上抽查、网上取证等推荐性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子商务产品交易,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