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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以低价倾销方式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2018年04月24日

 

企业不得以低价倾销方式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5毛钱点了大份海南鸡饭”“1元钱1杯奶茶,7块钱三份鸭脖”……这两天在新浪微博上,只要输入“无锡外卖”,类似的外卖低价晒图与文字信息会不断出现。不少网友留言,“在无锡不点外卖就是亏钱”“滴滴外卖在无锡价格低得简直毫无人性”。

4月9日开始,随着滴滴外卖正式宣布在无锡上线,各种不可思议的外卖价格截图,席卷了无锡人的朋友圈。美团饿了么也先后加入这场“补贴大战”。抢用户、抢商家、抢骑手,一时间无锡的外卖市场火药味十足。诸如“干死美团,碾压滴滴,饿了么和你一起拼”等具有鼓动性质的口号在网络上被刷屏。

10号中午,滴滴外卖称首日订单突破33.4万,在无锡的市场份额跃升第一,超出了预期。而一家外卖商店老板表示,他在滴滴外卖上注册成为商家之后,饿了么等平台将其从平台上无故下架。饿了么平台的经理曾对一家外卖商户说:“如果你要上滴滴,就把美团和饿了么都关掉。”

对此,11日,无锡市工商局紧急约谈了滴滴外卖、美团、饿了么三家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平台停止恶性竞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指出,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得以低价倾销的方式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如果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某中一个或多个企业已经形成了市场支配地位,那么根据《反垄断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