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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资负面清单6月问世 商超、电商等商贸流通领域或放宽外资限制

2018年06月01日

 

新版外资负面清单6月问世 商超、电商等商贸流通领域或放宽外资限制

来源:北京商报

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开放的市场环境。5月31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记者会上,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我国正抓紧研究推动出台新的全国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自贸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于6月30日前公布实施。

高峰透露,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包括已经宣布的金融、汽车领域开放举措之外,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者放宽外资限制。新的负面清单将通过给予相关行业一定时间过渡期的方式,列明未来几年的开放举措。

事实上,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在与商务部、海关总署一同召开座谈会时强调,我国要尽快修订完成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研究实施更有力有效的吸引外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构建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磁吸力”,促进国内相关领域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

据悉,我国负面清单已经经历了数次“瘦身”。据了解,我国第一份负面清单来自2013年的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初有190项外商准入限制措施。2014年,负面清单调整减少至139项。而在2015年,该清单又减至122项,并同时扩展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去年6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2017年版负面清单与上一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负面清单也由此前的百余项缩减至95项。

近年来,扩大对外开放一直是重中之重。去年10月,高峰曾介绍,十八大以来,外资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变化,凡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实行30多年的“逐案审批制”,外资企业数量不到全国企业总数的3%,创造了近一半的对外贸易和1/5的财政收入。

“我国对外资的进一步扩大放开,将有效增加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国内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产品质量、服务水平,降低价格成本,并对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起到促进作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教授陈及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把国外高水平企业“放”进来,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土企业形成压力,但另一方面也会倒逼我国企业去模仿、学习外资、外企的理念、经营模式等。

陈及进一步表示,即将出炉的新版负面清单中,目前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对外资限制较大,国企投资达95%以上,这是政府出于对国家安全考量而设置的限制,但也间接导致这些领域的市场竞争不够充分。

“如果我国在能源、尤其是石化行业放宽对外资的限制,打破‘三桶油’的垄断,国内各类型企业与外企充分竞争,将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技术、合理消化多余成本、降低油价的作用。”陈及表示。

实际上,在新版负面清单中,也包括目前外资环境已经较为“宽松”的行业,其中以商贸流通领域最具代表性。据了解,商贸流通领域涉及商场、超市、电商等业态,商务部研究院区域中心主任张建平介绍,目前,我国市场上已经随处可见沃尔玛、家乐福都属于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目前国内企业在这一领域进步很快,许多大型商超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但在品牌效应以及领先程度上,还和国际企业有差距。未来中国无论是商场、批发市场,还是零售行业,都应既有内资,又有外资。”张建平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