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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网店怎样健康成长

2014年10月05日

    针对网店管理新规,前天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举办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各界专家共同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以规范各地政府、不同部门的监管行为。 
 何时管:监管时机未到 
 “网络零售产业规模占整个零售业5%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的就业人数在500万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年收入在5万以下的就业人员,政府也不要管。”中国社科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提出“三不原则”,得到在场各界专家的同意。专家们认为,中国的网络零售还处于萌芽阶段,政府的管理出发点应当是服务和扶持,应当主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而不是简单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介绍,中国的网络零售只占零售业的0.63%,仅占电子商务的不到3%,而且处在每年以百分之百增长的培育期。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美国的网络零售占零售业的3.72%,韩国的高达7.65%。 
 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杜链,曾参与制定了国家的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他认为,“相比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中复杂性、多样性,我们传统管理的工具和手段相对简单。在这种情况下,刚开始就要拿出管理的办法,往往风险比较大。现在先不要建立法律框架,要先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之后再逐渐建立框架。” 
 如何管:备案制取代许可制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指出,“规范的前提是不能增加这些经营者的负担,不能增加交易成本。从这个前提出发,现在要搞备案制,而不是许可制。” 
 吕本富说:“事前做资格认证,根本无法确定进入市场经营者是不是合格的经营者。最好的办法就是谁出现问题我制裁谁,对经营者进行严格的惩治,这能起到很强的市场惩戒作用,会反过来促进行业发展。”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认为,政府应该积极研究如何服务的政策,他建议税务部门研究网络零售的免税政策。 
 谁来管:提倡行业自律 
 在网络零售监管主体上,专家同意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而不是政府的直接干预。中国体改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表示,政府管理要花费很大成本。杜链建议,从政府剥离出第三方来管理,至于第三方怎么管理,它的结构和特性是什么,则还需要研究。 
 传统的管理方法也并不适合网络。电子商务专家赵廷超说:“工商局传统的管理办法是,给商家发执照,以取消执照作为对商家最大的惩罚。而在网络零售上,消费者已经不需要依靠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法院了,他们有一个自动惩罚机制。消费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评价让商家下一单生意做不成。”管辖淘宝网的杭州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他们受理的“淘宝网”投诉案件有483起。而同一时期淘宝网实现的网购交易额为433.1亿元,平均大约每1亿元的交易,才立案一起交易纠纷。 
 卢奇骏呼吁,制定一个产业促进法,从国家层面的立法,要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各个主体、各部门的利益调整,以期在中长期内指导、引导促进产业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