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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5年03月13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商务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尽快修改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先行先试任务,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综合试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和帮助地方政府切实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商务部要加强综合协调、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对综合试验区试点成果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