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03日
网络募捐信息平台行业标准出台
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核心提示: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标准明确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其信息的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及责任追溯。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募捐作为一种新型的慈善捐助方式越来越为公众所接受。但网络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此模式由于网络所固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使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诈捐、骗捐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民政部近日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下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下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明确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其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同时还规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
去年8月,民政部公开遴选并指定了腾讯公益、蚂蚁金服等13家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并依据《慈善法》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了日常监管。今年6月,民政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开门制定标准的方式,明确了量化指标,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
据了解,两项标准分别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进行规范,于8月1日实施。基本技术规范在性能、功能、安全、运维等技术层面对平台做出要求,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功能开发要求、安全要求、运行维护要求四部分内容,对平台的合规、稳定性、响应速度、扩展性、兼容性都做出了要求。除此之外,还对平台的物理安全、软硬件安全、数据安全、运营维护团队及其权限做出了规范。同时,基本技术规范还明确,平台应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取得网站经营许可证(ICP证)或通过备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不低于三级。
而商业筹款、个人求助也将更加规范。基本管理规范明确,在平台募捐的主体应为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平台还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且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个人求助不能通过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求助信息了呢?基本管理规范明确,当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求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与责任追溯。
值得关注的是,慈善平台的竞价排名机制也将不复存在。在信息展示层面,基本管理规范规定,平台要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因慈善组织的地域或规模发生服务差异,并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与展示,不应有竞价排名的行为。平台不应在公开募捐信息网页中插入商业广告,不应在平台公开募捐信息页面以外的位置展示包含“官方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等相关字样信息,不应在对外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官方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等相关字样信息。
在隐私保护方面,基本管理规定平台应确保手机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并设置对捐赠人的隐私保护条款,未经允许不应公布或泄露其隐私信息;而对于受益人信息的发布,平台也应确认是否已取得受益人授权或同意,对于儿童等群体要注意隐私保护,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
在资金与服务收费上,标准还提出,平台宜开通在线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术保障,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若平台向慈善组织收取服务费用,应与慈善组织签订协议,并在每个公开募捐活动详情页面的明显位置告知捐赠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另外,平台还应在平台页面等显着位置向社会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或说明平台属于免费性质)、平台上各方权责等信息内容。
此外,标准明确平台每半年接受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考核1次,考核未达标或日常运营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予以约谈、限期整改。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
业内人士认为,两项行业标准的公布体现了管理层紧跟新技术新形势的步伐,加强对互联网慈善事业的引导与监管,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以开放、公开、包容等态度支持优良平台的成长,希望网络募捐平台在引导下能够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