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8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广“企业服务云”共同优化营商环境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各区经委(商务委),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上海市企业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7〕72号)精神,我们与37个委办局、16个区,形成上海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开发了“上海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gov.cn)网站和APP,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的工作要求,我们将启动实施“新高地计划”,加快推广“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使用工作,提升企业对其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把“企业服务云”打造成上海营商环境不可替代的新亮点、新标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高地计划”主要目标
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在全社会快速形成营商环境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氛围,实现企业服务云在重点产业园区、重点行业协会的覆盖率达到100%,在沪央企、市属国企、“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成长性创业企业等重点企业对其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感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既是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又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着眼于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为上海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本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沪委发〔2017〕38号)明确提出,建设上海市企业服务平台,将服务平台作为统筹全市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网络化智能化载体。“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以下简称“企业服务云”)作为服务平台的线上组成部分,不仅是本市政企互动的重要窗口之一,而且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推广使用“企业服务云”、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及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各区经委(商务委)要强化服务意识,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组织企业上云用云;各产业园区、行业协会要进一步承担社会责任,指导本区域、本行业企业使用“企业服务云”;企业作为本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应提高主动性,通过“企业服务云”,进一步加强政企互动,确保对本市惠企政策和涉企公共服务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聚焦重点,积极推广应用“企业服务云”
各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行业的推广,主动跨前一步,打好宣传推广的组合拳。
各区经委(商务委)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注意面上企业的推广,又要加强与区人大、政协及工商联的沟通和协调,加强重点企业的宣传推广;既要在规模大、税收贡献度高的企业内加强推广,又要重视成长性好、业态新颖的创新企业。
各产业园区作为本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要结合政策宣讲、企业开办、企业办税、调研等企业服务活动,向本区域企业积极推广“企业服务云”;在园区大厅、企业服务窗口陈设“企业服务云”易拉宝,放置宣传单页;在园区内部LED等多媒体终端播放“企业服务云”视频等。
各行业协会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与纽带,要把“企业服务云”作为服务会员的重要抓手,利用会员大会、工作会议、内部通讯刊物、会员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努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3、积极使用,熟悉掌握服务云各项服务功能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持续推进,本市政策服务、政务服务将逐渐以“互联网+”的形式上云提供。
“上海市企业服务云”是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面向全规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企业提供精准性、兜底式、全覆盖服务。其拥有一站式政策服务、一门式专业服务、一网式政务服务、发展环境评估四大功能,让企业投诉有门、政策申请有方、寻找专业服务有方向。
其中,“今日申报”栏目集成提供、实时更新全市惠企扶持政策,可以让所有企业及时查询本市所有市级扶持政策;“政策知识库”具备订阅、检索、匹配政策功能;“诉求反映”可在线收集和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让本市企业第一时间反映诉求,企业服务云对企业诉求承诺“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投资上海”、“服务活动排片表”提供企业投资决策、服务信息等。
各区经委(商务委)要积极推进政府层面的改革创新,习惯运用“企业服务云”,提供政府服务。相关企业要改变目前线下寻求政府帮助的习惯,利用“企业服务云”网站和APP,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了解政策服务和政务服务。
4、加强组织,提高服务云知晓率和使用频率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力推进本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落实,全力打造上海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各区经委(商务委)、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在沪央企、市属国企集团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企业服务云的宣传推广计划,提高“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知晓率和覆盖率,不断增强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成长性创业企业要围绕“积极、主动、快速、自愿”的原则,5月20日前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且组织经营、政策申请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在“上海市服务云”注册并下载APP。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所有员工在“上海市服务云”注册并下载APP,让企业相关员工享受免费的法务、管理培训等服务。
请各单位在5月20日前填写《各单位企业服务云推广工作反馈表》(见附件1),将相关负责人员名单等情况,通过邮件形式按照相关联系渠道报至我委(联系方式见附件2),我委近期将组织企业服务云的培训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